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是杭州市卫生局所属的财政适当补助事业单位,系三级甲等精神病专科医院。因业务发展需要,面向社会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名。依据杭州市人事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〉的实施办法》(杭人政〔2006〕5号)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 招聘岗位、范围和条件
招聘
岗位 |
招聘
人数 |
年龄 |
基本条件 |
学历
要求 |
职称
要求 |
专业要求 |
精神科临床 |
1 |
35周岁以下(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)
|
1、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;
2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;
3、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与学历相匹配的实践操作能力;
4、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。
5、三级医院相关专业5年以上工作经历。 |
本科及以上 |
中级及以上 |
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|
影像
诊断 |
1 |
1、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;
2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;
3、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与学历相匹配的实践操作能力;
4、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。
5、二级及以上医院相关专业5年以上工作经历。 |
本科及以上 |
中级及以上 |
医学影像学 |
护理
临床 |
1 |
30周岁以下(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) |
1、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;
2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;
3、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与学历相匹配的实践操作能力;
4、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。
5、三级医院相关专业3年以上工作经历。 |
本科及以上 |
初级及以上 |
护理学 |
二、报名
1、报名时间: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七天内,上午8:00—12:00,下午1:30—5:00(双休日除外)。
2、报名地点: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(杭州市天目山路305号)
3、报名方式:报名者请在规定时间内将个人身份证、学历证书、职称证书、个人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、个人简历、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张到本院人事科进行现场报名。
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不开考。
三、考试
1、考试包括笔试、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,笔试与实践技能测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30%,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%。
2、专业笔试科目为一门,内容为本招聘岗位专业知识。各岗位在笔试成绩上合格线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,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:3倍的比例确定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对象。
3、笔试、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时请随带本人身份证。
考试地点: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(杭州市天目山路305号)
考试时间:另行通知。
四、体检和考核
在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,按招聘岗位1: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,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。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。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,若体检或考核不合格,按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替补体检人员。
五、公示及聘用
经考核合格的人员,按择优原则在杭州人事人才网(www.hzsrsj.gov.cn)和本单位内公示七天,公示期间无异议的,公示结束后,签订聘用合同,办理聘用手续。
六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吕女士
联系电话:0571-85125991
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 2009年6月1日 |